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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职责及联系方式

时间:2008-05-24


一、负责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

二、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和由局任命的工作人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效能监察、确保政令畅通。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由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犯党纪、政纪的行为。

四、受理局机关和由局任命管理的人员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和对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

五、参与指导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对由局拟任免的干部提出本部门意见。

六、调查处理局属事业单位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查处。

七、负责纪检监察的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八、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九、参与监督局重大项目的经济活动。     

十、协同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对局任命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话:(0991)2810606

邮  箱:chjjcs@xin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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