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群>>>内设机构>>>地图处


地图管理处(自治区测绘执法办公室)职责

时间:2008-05-24


一、起草地图管理和测绘执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区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加工前的审核及审批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工作。

四、负责自治区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管理、提供、使用审批工作。

五、负责向国家测绘局申请国家测绘成果,协调成果接受和移植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区测绘成果汇交工作,指导全区测绘成果建档、归档及目录的编制,承办测绘成果目录发布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测绘成果保密的监督管理及公开使用测绘成果的保密审查和保密技术处理的相关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测绘部门与有关部门及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之间测绘成果的合作推广和应用。

九、依法组织开展对全区测绘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各类测绘违法违规案件。

十、拟订全区测绘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测绘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测绘行政执法培训、业务咨询等工作。

十二、负责本处职责范围内业务的统计年报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部门或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话:(0991)2823653  2815207

邮  箱:chjdtc@xinjiang.gov.cn

Copyright 2007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测绘局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991-281785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中山路462号 邮编:830002
新ICP备08001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