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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

评估报告书摘要

陕秦地矿新评(2009004

评估机构: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采矿权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石棉矿(新疆巴州石棉矿)。

     评估对象: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 新疆巴州石棉矿拟受让该矿采矿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为该采矿权出让提供作价参考依据。本评估项目即为上述目的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让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的价值咨询意见。

评估基准日:2009228

评估日期:200811262009420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主要参数: 评估范围内资源量为矿物量117.43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矿物量100.82万吨,可采储量为矿物量60.3万吨;矿山生产规模4/年成品棉,资源量利用率62.95%,采矿回收率95%,选矿综合回收率85%;固定资产投资净值1571.21万元,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合计4383.36万元,流动资金438.34万元,产品方案为成品棉,其不含税销售价格1601.78/,单位成品棉总成本费用1467.12/吨,单位成品棉经营成本1397.31/吨,折现率8%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参数,经过认真的评定估算,确定“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肆佰陆拾伍万捌仟伍佰元整(465.85万元)。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报告需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方为有效,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之日起一年有效期。

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收取采矿权价款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雷星明

 

项目负责人:洪阶海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洪阶海、罗五仓

 

 

 

 

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新疆巴州石棉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陕秦地矿新评(2009004

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的“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进行了价值评估。对该采矿权在2009228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雁塔北路100号;

    法人代表:雷星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6100002012406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1999]015号。

二、评估委托方及采矿权人

评估委托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35号。

采矿权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石棉矿(新疆巴州石棉矿)。

住所:若羌县祁曼区依屯布拉克镇;

法定代表人:张德明;

经济性质:国有经济;

经营方式:开采、加工、销售;

经营范围:开采、加工、销售石棉。

目前该矿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经济效益。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证号:1000000320028;地址:新疆若羌县依屯布拉克镇;经济类型:国有企业;开采矿种:石棉(温石棉);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4.00万吨/年;矿区面积0.7778平方公里;有效期限:壹拾叁年自20038月至20168月,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如下:

点号       X             Y

1    4248200.00    30511865.00

2    4248200.00    30513300.00

3    4247792.00    30513300.00

4    4247620.00    30512952.00

G6   4247742.42    30512673.17

G4   4247757.53    30512619.37

G2   4247791.37    30512529.13

7    4247780.00    30512438.00

8    4247714.00    30512400.00

9    4247658.00    30512266.00

10   4247634.00    30511920.00

11   4247720.00    30511856.00

标高:3240m2970m

  西1   4248200.00    30510500.00

  西2   4248200.00    30511160.00

  西3   4248020.00    30511160.00

  西4   4248116.00    30510950.00

  西5   4248162.00    30510646.00

  西6   4248162.00    30510500.00

标高:从3240m2990m

开采深度:由3240m2970m标高。

经评估人员核实,截止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无其它矿权设置,无矿业权权属纠纷,储量核实范围与本次评估范围一致,该采矿权以往未进行过评估

四、评估目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新疆巴州石棉矿拟受让该矿采矿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为该采矿权出让提供作价参考依据。本评估项目即为上述目的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让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的价值咨询意见。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对评估基准日的时限要求及委托方经济行为涉及目的,本次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09228。选取2009228作为评估基准日,一是尽可能接近经济行为的实现日,减少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二是便于评估资料的取得、利用及评估参数的选取。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评估结果所反映的价值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值。

六、评估原则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2、遵循产权主体变动原则;

3、遵循持续经营原则、公开市场原则和谨慎性原则;

4、遵循贡献性、替代性、预测性原则;

5、遵循矿产资源开发最有效利用的原则;

6、遵守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的原则、遵守地质勘查规范的原则;

7、遵循采矿权价值与矿产资源相依托的原则;

8、遵循供求、变动、竞争、协调和均衡原则。

七、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1996829修正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

2、国务院1998年第241令发布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0]309号文印发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4、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9]75号文印发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5、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6]166号《关于调整矿业权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

6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7、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8号公告《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

8、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2]410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

9、国土资源部2003年第23号令《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10、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11、国土资源部200212月发布的《玻璃硅原料、石膏、温石棉、硅灰石、滑石、石墨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0207—2002)。

12、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74号《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3、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81号《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

14、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82号《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

1、采矿权价款评估合同书(新国土资采评合字[2009]038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28241000005);

3、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1000000320028);

4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国土资储备字[2007] 140号“关于《新疆若羌县依屯布拉克石棉矿1440线北段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5、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若羌县依屯布拉克石棉矿1440线北段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065月)

6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国土资开审发[2003]105号“关于《新疆巴州石棉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意见”(2003815);

7、新疆建材设计院《新疆巴州石棉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038月);

8、委托方及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

9、评估人员收集的其它资料。

八、评估过程及对评估对象的现场核查情况

评估工作自200811262009420结束。

1、接受委托阶段:200811262009215接受委托,明确评估目的、对象、范围,接受采矿权受让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初步拟定评估工作计划,并向采矿权受让人提供尚需补充资料清单。

2、评定估算阶段:2009216410,签定评估委托合同,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在巴州石棉矿蒋传奇同志的带领下,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对资料进行了查阅,根据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进行采矿权价值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

3提交评估报告: 200941120,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书初稿,交换评估初步结果意见,在遵守评估规范、指南和职业道德原则下,认真对待委托方提出的意见,并作必要的修改,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

九、资源概况

(一)位置及交通

若羌县依吞布拉克石棉矿区位于新疆若羌县城东偏南,直线距离184千米处。行政上属若羌县祁曼格区管辖,并在矿区设依吞布拉克镇进行管理。在其东侧青海省设有管理其采区的芒崖镇。

矿区位于阿尔金山的中段南麓,毗邻柴达木盆地西北边缘,为青、新两省区交界地。由矿区往北西经若羌县城至库尔勒市火车站公路运距696千米,至若羌县城253千米。以砂石路面为主(国道315线将在今年10月修复开通)。往东北经敦煌市至安西县柳园火车站740千米,均为柏油路面。矿区公路交通较为方便。

(二)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区内为南天山低中山区,海拔高度1775-2020m,切割深度达200m,地势陡峻。

矿区属阿尔金山中段南支的金鸿山-阿哈提山系,东南临柴达木盆地,北连阿尔金山的主脉,矿区为高原低中山区,山势比较平缓,切割不强烈,总体上西高东低。矿区西部外围最高山峰海拔3791,工作区海拔3100-3300,比高一般50-170,山脊走向近东西,岩石风化剥蚀强烈,30多年的矿山开采对地形影响很大,使矿区地形变得更为复杂。矿区内南北两侧被大片第四系砂砾、沙土层覆盖,厚度由山脊往南北两侧逐渐变厚。

矿区属大陆性气候,干燥寒冷,雨少风多,气温变化剧烈,年平均气温1.5,日温≤0的天数平均每年大于200天,日最高气温28.77月),最低气温-29.51月),平均冻土深度2.29。年平均降水量63.6毫米,主要集中在6-7月份,历年1日内最大降雨量为15.3毫米。年平均蒸发量3057毫米,为降雨量的48倍。年平均相对湿度31%。最大积雪厚度9厘米。每年的3月至7月为风季,风向多为北西,次为北西西。日平均风速一般大于5/秒,最大达26.0/秒,年大风日数平均125天。年平均气压为695.5毫巴。

矿区为地震烈度8度区。1980年和1981年在矿区附近分别发生了3.74.7级有感浅源地震。

(三)以往地质工作概况

2003年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新疆总队提交了《新疆若羌县依吞布拉克矿区石棉矿14-40线北段普查-详查报告》探求122b石棉矿物量11万吨,333石棉矿物量105万吨,合计116万吨。

(四)矿床地质

4.1矿区地质概况

阿尔金超基性岩带东西延伸约1400千米,分为中西段的阿帕-茫崖和东段的红柳沟一交南坝两个超基性岩带。依吞布拉克超基性岩体群位于阿帕-茫崖岩带的东段,北距阿尔金断裂带的南主干断裂约9千米。该超基性岩体群是阿尔金地缝合线附近蛇绿岩套下部以斜辉橄榄岩、斜辉橄岩和纯橄岩为主组成的似层状超基性岩,此岩石组合对于温石棉、滑石、菱镁矿、蛇纹玉等矿种具有一定的成矿专属性。

本区域在大地构造位置上属阿尔金古陆缘活动带南侧,位于该带与祁曼塔格加里东岛弧、柴达木古陆西部隆起区的交接处。超基性岩体群的围岩以下奥陶统浅变质岩为主。区域岩层受阿尔金断裂左行剪切-挤压应力影响,构成-单斜构造,其走向北东,倾向北西,倾角30-70°。发育有北北东—北东向压扭性逆断层组、北西西—北西向逆断层组、北西两向平移断层组及“X”型剪切裂隙,给成棉、容棉提供了有利的构造条件。

4.1.1地层

区域地层由老至新依次有:中元古界、下奥陶统、上泥盆统、下—中侏罗统、第三系及第四系等。简要叙述如下:

中元古界(Pt2

分布于岩体北部,呈北东东向展布,因断层破坏和后期岩体侵入,使其出露不完整。区内仅见中部片岩组( ),按岩石组合分为两个岩段:下段为绿泥钙质二云石英片岩、绢云石英片岩夹结晶灰岩组成,岩层柔皱发育,厚度大于178;上段为斜长角闪片岩夹大理岩组成,厚度大于50

奥陶统(O1

为区域内的主要地层和依吞布拉克超基性岩体的主要围岩。呈北东东向展布,与区域构造线一致,延伸大于15千米,出露宽1-3千米,沿走向岩性变化大。按岩性特征可分为三个岩组:

a、变砂岩组( ):分布于Ⅱ号岩体南缘和Ⅲ号岩体北侧。由灰黑色变泥钙质长石石英砂岩、灰绿色蚀变安山岩、灰绿色变火山砾岩、凝灰岩、硅质岩等组成,厚度大于90

b、变火山岩组( ):分布广泛,为岩体的直接围岩。按岩性分为二段:下段为绿色角闪斜长片岩、绿泥斜长片岩、绿泥石英片岩、夹大理岩、粉砂质结晶灰岩、变长石石英砂岩等,厚度大于295;上段为蚀变安山岩、变凝灰质砂岩、层凝灰岩、大理岩、变泥钙质长石砂岩等,厚43

c、绿片岩组( ):主要分布于Ⅱ号岩体北部,次为Ⅳ号岩体西部。按岩性分为两段:下段为绿泥片岩夹硬砂质石英砂岩、大理岩等,厚度大于56;上段为灰绿(黑)色绿泥片岩、绿泥斜长片岩、绿泥阳起片岩夹硅质岩,厚204

上泥盆统(D3

分布于Ⅰ号岩体西北、Ⅱ号岩体东北部,与下伏的下奥陶统绿片岩组呈角度不整合接触,局部的断层接触。按岩性特征自下而上分为四个岩组:

a、第一岩组( ):下段为灰紫色千枚状砂岩,底部为一层10-30厘米厚的粘土质砾岩,厚11.42;中段为灰紫(绿)色长石粉砂岩夹硬砂岩、安山岩,厚度大于62;上段为灰色流纹岩,厚度大于9

b、第二岩组( ):下段为含砾复成分砂岩,中段为长石石英粉砂岩,上段为英安岩、安山岩、凝灰熔岩、流纹质熔岩等。总厚250

c、第三岩组( ):为长石石英砂岩与流纹岩互层状,厚度大于340

d、第四岩组( ):为复成分砂岩、钙质粉砂岩、硬砂岩组成。

下—中侏罗统( ):分布在Ⅱ、Ⅲ、Ⅳ号岩体北侧,只出露小煤沟一大煤沟组。因受断裂构造影响,分布零星。为灰—灰黑色粘土质页岩、炭质页岩、砂岩夹砾岩、煤层、煤线。含较丰富的植物化石。

第三系上新统(N

仅见到上油沙山组( ),分布在矿区的南、北侧北麓地带,巴州石棉矿矿区以北(生活区中)有出露。该地层与下奥陶统及超基性岩体呈断层接触。岩性为桔红色砾岩、含砾粘土质细砂岩、粉砂质粘土岩,夹砂岩。砾石成分有砂岩、片岩、硅质岩和灰岩等,砾径一般为1-5厘米,大者可达20-30厘米,砾石呈浑圆状或次棱角状,略具定向排列。泥砂质胶结,胶结疏松。平均厚度大于120

第四系(Q4

区域内分布广泛,其中上更新统(Q4)为洪积、冲积砾石、砂砾层、分布在区域中段南缘,厚度小于55。全新统(Q4)为冲积、残坡积砂砾层及风成砂,分布在山脊南北两侧及平滩处,厚度小于85

4.1.2构造

依吞布拉克超基性岩体群位于加里东期阿尔金深断裂带的中段南部。区域构造以断裂为主,褶皱构造仅以北倾的单斜形式表现,发育有同一应力场中的节理组。

1)断层:按其展布方向分为两组

a、北东东—北东向逆断层组:为区域内的主要断层组,沿走向呈舒缓波状,总体走向60-75°,往东折拐成近东西向。该组断层一般延伸较长,尤以Ⅰ号岩体顶底板的两条断层最长,达9千米多,倾向北偏西,倾角50-68°。本断层组基本控制了依吞布拉克超基性岩体群的展布。

b、北北西向平移断层组:走向330-350°,断距一般50-100,致使岩体或岩层走向发生位移,大多为成矿期后构造,对矿体形态影响较大。

2)节理裂隙

节理裂隙发育,但不同地段发育程度有所差异。北部地区以北北西走向,倾向东或西,倾角大于75°的张性节理为主,节理面粗糙,多有充填物。北北东向的剪节理也较发育,倾向南东,倾角45-65°,节理面稍平整。这两组节理裂隙分别反映了由北东东向的主构造所诱发的张应力和剪切应力方向。南部地区以走向70-90°的一组节理较发育外,其余各向的节理多而乱,反映了该地段节理裂隙具有多期次构造应力迭加的现象。在超基性岩体中的代表地段,每平方米测得节理数为49-278条之间。

3)岩浆活动

区域出露的岩浆岩均为加里东期的产物。

酸性—中酸性侵入岩:

主要分布于区域中—西部及Ⅲ、Ⅳ号超基性岩体的北部,主要岩类有似斑状片麻状花岗闪长岩、石英闪长岩、花岗岩等。与石棉矿关系不大。

基性—超基性岩:

超基性岩体群受区域构造影响呈带状展布,东西延伸约20千米,地表自东至西断续出露Ⅰ—Ⅳ号四个岩体,总面积约9平方千米。岩体顺层侵入于下奥陶统Ob1Oc1之间,后期构造使其和上泥盆统、新第三系地层呈断层接触。各岩体规模、形态不一,其中以Ⅰ、Ⅱ岩体最大,Ⅲ岩体次之,Ⅳ岩体最小。

a、围岩及接触关系:Ⅰ岩体下界由断层逆掩于第三系砾岩之上;Ⅱ岩体上界与上泥盆统碎屑岩、中酸性火山岩呈不整合或断层接触,Ⅱ岩体下界与下奥陶统呈断层接触;Ⅲ、Ⅳ岩体与侏罗系砂岩、华力西期花岗岩呈断层接触。

各岩体周边的断裂破碎带往往是强滑石化带,在断裂带中,各时代的围岩常被挤入到岩体下部而呈角砾状混杂,如在Ⅰ岩体中及Ⅱ岩体下部,有很多由后期断裂产生的上泥盆统、侏罗系流纹岩、砂岩的岩块,同时还有下奥陶统大理岩、绿片岩、硅质板岩的岩块,大者超过百米,尤以岩体下边部和分枝复合处岩块更为厚大。

b、岩石类型:依吞布拉克超基性岩现大部分已全蛇纹石化,少量半一弱蛇纹石化。据矿物组成、结构构造的特征,以及对化学成分计算统计分析,该超基性岩的原岩矿物成分以斜辉橄榄岩和橄榄岩为主。在弱蛇纹石化地段,原岩及其矿物特征比较明显。

Ⅰ岩体西段由辉橄岩组成,下部有150宽的碎裂—片理带,部分滑石化,夹一层宽20-40的蚀变玄武岩;东段上部为斜辉橄岩,下部为辉橄岩,中部为依吞布拉克矿田石棉最富,矿体最多的地段,岩石多由碎裂—角砾状与块状构造的蛇纹岩相间构成。Ⅱ岩体以斜辉橄榄岩为主,并和角闪岩、辉长—辉绿玢岩构成似层状构造。Ⅲ岩体东段为橄榄岩,西段及Ⅳ岩体为辉橄岩。

c、侵位及剥蚀:依吞布拉克超基性岩体和浅成辉石岩、角闪岩及超浅成一喷出岩玄武岩共生,并呈似层状,同为加里东期侵入体。

岩体群在华力西期被抬升至地表遭受第一期剥蚀,并被上泥盆统不整合覆盖,燕山期虽有抬升但未剥蚀。中新世中叶喜马拉雅运动第二幕将岩体抬升出露,开始第二期剥蚀,形成上新统大量的超基性岩砾块,上新世未喜马拉雅运动第三幕使岩体逆冲于上新统之上并剥蚀延续至今。

在上泥盆统中未见到超基性岩碎屑,而新第三系及第四系中超基性岩砾石大面积分布,可见第二期剥蚀较第一期强烈。岩体群自东向西的剥蚀程度逐渐增大,以Ⅰ岩体东段剥蚀程度最低。

d、超基性岩和石棉矿的关系:超基性岩体的侵入形成,为石棉成矿提供了物质基础。岩带、亚岩带、岩体群的展布对应性地决定了矿带、矿田、矿床或矿体的位置和特征。

根据氢氧同位素测定结果,依吞布拉克石棉矿床的成矿期不是加里东期大洋环境的超基性岩体侵入和初期蛇纹石化阶段,也不是在华力西早期超基性岩体的构造侵位时期,在喜马拉雅期将超基性岩体挤压抬升至地表遭受剥蚀风化环境中也难以具备成矿的温压、构造和热液等条件。而华力西早期末—燕山期依吞布拉克超基性岩体处于大陆环境,即为强氧化条件、岩体又有一定埋深,则具备石棉成矿条件。从空间上石棉矿床或矿体均赋存在超基性岩体中,矿体的形态、产状、规模决定与岩体,尤其是超基性岩的成分及分异状况和石棉成矿关系密切,原岩以斜辉橄岩、橄榄岩为主要成分的岩体成矿较多。

4.2矿床地质特征

4.2.1矿床地质特征

依吞布拉克超基性岩体群是我国最主要的温石棉成矿带,位于阿帕—茫崖岩带的东段,北距阿尔金断裂带的南主干断裂约9千米,由于受区域构造的影响而呈带状展布,地表断续出露Ⅰ—Ⅳ号四个岩体,延伸约20千米。这些岩体规模、形态不一,其中以Ⅰ、Ⅱ号岩体最大,Ⅲ号岩体次之,Ⅳ号岩体最小。

依吞布拉克超基性岩体群的总体矿化规律为东强西弱,Ⅰ—Ⅳ号岩体矿化程度依次减弱,Ⅰ、Ⅱ号是主要的含棉岩体,Ⅲ号仅见石棉矿化,Ⅳ号不含棉。

Ⅰ号含棉超基性岩体东西延展5.8千米,出露宽度600-1100,为总体呈北倾的板状体,倾角50-70°。与顶板岩层走向呈35-50°交角,底板倾角略陡,且较规整。

Ⅰ号岩体内部矿化不均匀,矿与非矿无截然的界线。以F1断层的北凸部位为界,将Ⅰ号岩体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矿化连续性较好,含棉率较高,纤维较长。西部矿化则不连续,含棉率较低,棉纤维也较短。按含棉率≥0.6的边界品位,Ⅰ号岩体共圈出了16个矿体。

东部包含11个矿体,整体近东—西走向,倾向北。根据矿化及蚀变特点以5号矿体底板的滑石菱镁片岩将东部含矿带划分为南、北两个含矿段。它们的原岩类型、受构造影响程度、矿石类型及矿化程度均有不同。从整体看,南矿段走向断层发育、矿化连续、矿石品位高、石棉纤维长,而北矿段则相反。南矿段矿体基本上都呈似层状或透镜状,延深较大。北矿段矿体常呈膨缩变化较大的似层状、长透镜状,延深较小。

巴州石棉矿开采范围位于Ⅰ号含棉超基性岩体北矿段,分为东、西两个矿区,东矿区在14线东10028线间,两矿区在34线至40线西120之间。东矿区内由于滑镁岩的发育和断裂的影响,可分成四个近于平行的东西向延伸的矿体,由此向南编号为10965号矿体,空间形态均为北倾的不规则似层状、透镜状体,局部地段有分枝复合现象。西矿区仅包含6号矿体西段的部分。

1)矿体形态、产状及规模

10号矿体:10号矿体东起14线以东20西至18线,近东西向延伸450,地表仅在14线附近出露,15线处由于槽探、采坑的施工也少量出露,其余皆覆盖于第四系之下。据钻孔资料,10号矿体在16线附近最宽为251,而在1418线附近变窄趋于尖灭,在1517线附近宽为160左右,平面分布形态呈纺锤状。矿体延深在16线附近膨大,最大厚度143,其中ZK1602孔见矿厚度为130ZK1604孔为105。在1517附近厚度变化在50-95之间。矿体产状357°∠55-70°,空间形态为一北倾的透镜体。10号矿体沿倾向15线的厚度变化系数为2.98%,在16线为35.6%,在17线为26.2%,总体厚度变化系数为29.1%。矿体中有夹层,均为蛇纹岩、滑镁化蛇纹岩,为矿化不均匀所致。夹层在1617线处较厚,但较完整,在1415线处薄而分散。

10号矿体含棉率按全部含棉样品加工分析结果为5.55%,矿体中含棉较高的地段主要集中在15-17线间,尤其是15-16线间矿体膨大部位,为该矿体的主要富矿段,向东西两侧逐渐变贫。

10号矿体的棉脉类形主要是单式脉、网状脉及环状棉脉。棉纤维长1-25毫米,强度中等,见滑镁化现象。矿体顶板为蛇纹岩、菱镁岩和变质沙岩。底板为蛇纹岩和菱镁片岩,在东部与5号矿体分开,在西部与9号矿体分开。

9号矿体:分布于10号矿体南侧17-21线之间,地表仅在1921线附近零星出露。矿体东西长410,延伸较稳定,总体形态呈不规则的板状体,倾向北北西,倾角50-60°。矿体东段矿化较好,夹层少,钻孔见矿厚约60;西段矿化不均匀,探槽揭露表明蛇纹岩、含棉蛇纹岩相间出现。矿体延伸在18线处>110。棉脉类型为复式网状脉、分枝状脉、单式脉、Ⅵ级棉为主,平均含棉率为6.32%

5号矿体:分为东、西两个矿体。东矿体分布于15-19线之间是巴州石棉矿开采30多年的主矿体,开采底盘标高已下降60-80,自1985年至1999年已被巴州石棉矿从中采选出石棉45万吨。矿体延展不稳定,呈板状,倾向北北西,倾角50-60,向东于15线西20处尖灭,往西于18线两分枝并被第四系覆盖,出露长近350。矿体最宽处110,最窄处30,东西向厚度变化系数83.1%;西矿体分布于18-26线,以22线处山脊为界,以西在巴州石棉矿境内,以东在若羌石棉矿境内。5号矿体棉脉以网状脉和单式脉为主,含少量高级棉,以Ⅵ级棉为主,总含棉率为3.45%

6号矿体:分别位于东矿区和西矿区。位于东矿区的矿体为不规则透镜状,分布于19-24线间。产状倾向北北西,倾向50-60°,矿体东西出露长约400,最大露宽40,向西于24线东50尖灭,向东变薄于20线东40趋于尖灭破第四系覆盖。18线最宽处宽194,平均宽87.6,厚度变化系数21.5%,延伸于220,平均含棉率为3.14%,位于西矿区的矿体为一似层状矿层西段的一部分,平均含棉率为3.14%。所处矿层分布于28-40线间出露长1360,出露宽20-40,其大部分处于若羌石棉矿境内。棉脉类型为分枝脉、单式脉,含少量Ⅲ级棉,Ⅳ—Ⅵ棉为主,平均含棉率为3.14%

2)矿体围岩及夹石

矿体的顶、底板围岩和矿体中的非矿夹层,主要有弱矿化蛇纹岩和滑镁岩类。围岩与夹层呈似层状或透镜状,与矿体近于平行展布,沿走向基本稳定,沿倾向常有相变。蛇纹岩与矿体界线清楚,它的发育对矿体形态、规模有很大影响。

10号矿体的围岩和夹层以蛇纹岩为主。滑镁岩仅在夹层中出现,且极不稳定。矿体顶板的蛇纹岩往西渐向南偏移,在20线处钻孔已控制到奥陶系的变砂岩类即超基性岩体的围岩。5号与10号矿体间的蛇纹岩体中仍有矿化,9号矿体则是石棉相对富集的地段。5号矿体顶板的滑镁岩明显受断裂构造控制,但对10号矿体影响不太大。

4.2.2矿石质量特征

通过对14-26线间四个矿体在地表和深部矿石品位及品位变化系数的统计,得出矿区内矿体在空间的大致矿化规律。

矿区内的总体矿化特征为北强南弱,东强西弱。各矿体沿走向由中部向东西两端矿化由强变弱,含棉率由富变贫;沿倾向从地表向深部含棉率也有由富变贫的趋势。总之,含棉率的高低常与矿体的大小、形态和厚度有一定的联系,矿体膨大部位或规模大、分枝少形态较规则的矿体往往含棉率较高。10号矿体的矿化特征是以上所述的典型代表。

此外,各级石棉纤维的分布和所占比例,也能反映出矿化的强弱、矿石质量的优劣,因此,对56910号矿体含棉率样品的测试结果进行了统计,得出各级石棉纤维的分布和大致比例。

10号矿体,不含高级棉(Ⅰ—Ⅱ级),以Ⅵ级棉为主,占77.07%;次为Ⅴ级棉,占18.39%;Ⅲ、Ⅳ级棉少量,分别占0.61%3.45%。Ⅲ级棉分布于矿体中部,反映了中部矿化好的特征。

9号矿体,各级石棉纤维构成及分布特征与10号矿体基本相同。但由东向西Ⅳ级棉明显减少直至不含,而Ⅵ级棉则有所增加,反映了矿化由东向西减弱,矿石质量变差。

5号矿体,含少量高级棉(Ⅱ级,占0.37%),主要为Ⅵ级棉,占58.52%;次为Ⅴ级棉,占26.3%;Ⅲ、Ⅳ级棉少量,分别占2.26%12.9%,Ⅱ、Ⅲ级棉分别分布于矿体中部或西部。

6号矿体,各级石棉纤维构成及分布特征与10号矿体相同。

综上所述,该矿区矿石质量的总体特征:一是品位低,各矿体的平均含棉率不超过10%,二是品质较差,基本不含高级棉(Ⅰ—Ⅱ级)主要为Ⅵ级棉,所占比例均超过了50%

4.2.3矿石类型

含棉蛇纹棉的矿石类型可按棉脉类型或构造类型划分,由于区内矿石的棉脉类型是渐变的或相互穿插而难以截然分开,而构造类型更切合实际,与生产关系更为密切,因而以矿石的构造类型为主,结合棉脉类型将矿石分为四种类型:

1)块状矿石:主要分布在块状蛇纹岩中,棉脉纤维与脉壁垂直或斜交,富矿石为较宽的单式脉和密网状脉;贫矿石为较窄的单式脉、分枝状脉和稀疏网状脉。矿石较致密坚硬,不易破碎,脉石中常有辉石的变余残体,滑石化、菱镁矿化较弱,但纤维质量较好,含少量的高级棉。矿区中56910号矿体中均有分布。

2)砾状矿石:在碎裂—砾状蛇纹岩间有极不规则的棉脉或纤维束杂乱出现,常有黄绿色胶结状蛇纹石伴生。黑绿色角砾状蛇纹岩周围被呈半园形、椭圆形、三角形、纺锤形的松散棉脉所环绕,蛇纹岩碎砾多滑石化,岩石软硬相间,易碎。有时见有纵纤维棉脉沿砾间裂隙分布,延伸10-50厘米不等,但纤维棉化程度差,易断。本类型属含棉较富的矿石类型,分布较广。在10号矿体中15-17线之间(尤其是深部)及5号矿体的部分地段多为此类型,而69号矿体中也可见到,数量较少。

3)片状砾石:受强烈的构造挤压而具明显的片状构造。以黑绿色为主,夹少量的灰绿色团块、纤、叶鳞片变晶结构,叶片状构造。主要矿物:蛇纹石60-80%(其中叶蛇纹石占55-70%,绢石5-10%,磁铁矿<5%。另有少量方解石、褐铁矿。石棉很少具棉脉的完整形态,多呈涂敷状纤维束分布于蛇纹岩的片理间,并常受滑石化影响使纤维变脆或结块不易劈分。矿石结构疏松,易碎成片状。含棉较丰富,但棉质略差。主要分布在5号、10号矿体中。

4)粉末状矿石:较破碎的片理化含棉蛇纹岩迭加了强烈的构造和滑石化作用而碎成粉末状,矿石中见不到完整的棉脉,为杂乱纤维束和絮状纤维,纤维受滑石化影响质量变差,易折断,主要为Ⅴ—Ⅵ级棉,含棉率不高。各矿体中均可见到,主要分布在断裂构造交汇处和滑石化带附近。

(五)矿山开采现状

目前矿山主采为5号矿体,CK3(采场)底部东西长236-276,南北宽62-104,采深70,边坡高98-140,边坡角在17-83°;CK2(采坑)底部东西长104-108,南北宽62-84,采深15-20,边坡高12-40,边坡角在8-40°;CK1东西长108-114,南北宽128-140,采深15-20,边坡高12-49,边坡角在40-63°。

十、评估方法

鉴于新疆巴州石棉矿已完成储量核实工作,提交了储量核实报告,估算的资源储量已经核准备案,据此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该采矿权在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具有独立的获得能力,其未来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资源开发利用主要技术经济参数可参照新国土资开审发[2003]105号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所需参数选取条件基本具备。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本项目评估确定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P-采矿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CICOt-年净现金流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n);

n-评估计算年限。

十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选取依据

(一)评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选取依据

1、本项目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以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5月提交的《新疆若羌县依屯布拉克石棉矿1440线北段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核实报告”)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国土资储备字[2007] 140号“关于《新疆若羌县依屯布拉克石棉矿1440线北段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为基础;

2、其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选取参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国土资开审发[2003]105号“关于《新疆巴州石棉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意见”、《新疆巴州石棉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及《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2006)、国家有关规定及评估人员收集掌握的其它资料确定。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的要求,矿业权评估时,对评估中参考或依据的地质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或矿山建设生产的实际指标等有关资料应该在评估报告中做出详细分析和评述,对基本上采用上述报告资料中的参数或矿山实际指标作为评估参数的,必须首先对参考或依据的报告资料等做出详细、负责的合规性、合理性及相应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等方面的评述。

(二)评估依据的相关资料评述

1、 “核实报告”及备案证明

20065月,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新疆若羌县依屯布拉克石棉矿1440线北段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上述 “核实报告”新疆国土资源厅以新国土资储备字[2007]140号文予以备案。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的要求,采矿权出让评估依据的资源储量应以代表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或勘查规范推荐的一般工业指标估算。评估人员依据《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玻璃硅质原料、饰面石材、石膏、温石棉、硅灰石、滑石、石墨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07-2002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结合实地查勘时收集的资料,对“普查报告”估算的资源储量进行了核实,认为资源储量分类合理,且图文吻合,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委托评估的矿区范围一致;在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工业指标采用镁质超基性岩型矿床:边界品位(含棉率)≥0.6%工业品位(含棉率)≥1.5%、最低可采厚度>1,夹石剔除厚度>1。估算方法及资源量分类恰当,结果准确可靠;上述“备案证明”中核准的资源储量可以作为本项目评估的资源储量依据。

2“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

20038月,新疆建材设计研究院提交了《新疆巴州石棉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新疆建材设计研究院具有建材行业甲级资质,工程咨询资格等级乙级资质。

新疆巴州石棉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设计的生产规模为120万吨/年矿石、4万吨/年成品棉, 2003年8月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新国土资开审发[2003]105 “关于《新疆巴州石棉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意见”予以评审通过。评估人员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发改投资[2006]1325号)分析认为该开发方案符合编制要求,“方案”编制时间比较长本项目评估利用的主要技术参数以新疆巴州石棉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技术指标参数为基础。

3、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

新疆巴州石棉矿为国营矿企业,企业经营管理较为规范。企业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是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薄记录和其它有关资料编制,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经类比分析,评估拟定的石棉售价、矿山投资及成本费用基本可以反映当前经济技术条件及当地平均生产力水平条件下最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为原则的经济指标参数。

综上所述,评估依据的 “核实报告” 、“开发利用方案”及“企业财务资料”符合各自编制规范的要求,同时亦充分考虑了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对评估方法及参数选取的基本要求,可以作为评估依据。

十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选取及计算

1、资源储量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国土资储备字[2007] 140号“关于《新疆若羌县依屯布拉克石棉矿1440线北段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新疆巴州石棉矿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为:

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矿物量10.81万吨;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物量93.81万吨;

另有预测资源量(334)?:矿物量12.81万吨。

2、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采矿权评估时,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参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取值,预测的资源量(334)?原则上不参与评估计算。

新疆巴州石棉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已将东矿区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物量84.32万吨全部设计利用,可信度系数取1,对西矿区6号矿体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物量9.49万吨未设计利用,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可信度系数在0.5-0.8之间调整,本次评估取0.6,则利用资源量5.69万吨;对预测资源量(334)?:矿物量12.81万吨,不参与评估计算,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矿物量100.82吨。

3、矿床开采方式

矿体出露地表,且厚度较大,覆盖少,故设计采用露天开采。3140以下采用凹陷露天开采。设计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

4开拓运输方案

根据地形条件及矿床赋存情况,采用汽车运输,回返式公路开拓方案。

5、生产工艺流程

生产工艺流程:TROC712HC-01型全液压履带式钻车和KQN型潜孔钻机穿孔,中深孔爆破、WY160AD型,黄河200型,大宇220型液压挖掘机及装载机采装,自卸汽车运输。矿石直接运往选矿场,废石运往废石场排弃。

6、选矿方法及工艺过程

选矿方法采用风力吸选法。其工艺过程:石棉矿石→粗碎→破碎分离→筛选吸棉→除砂除尘→分级→成品包装。

7、开采技术指标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 采矿综合回收率:95%,选矿综合回收率85%,资源量利用率62.95%

8、可采储量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开采损失量

设计损失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率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1-资源量利用率)

          100.82×(1-62.95%

 37.35(万吨)

开采损失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开采损失率

             =100.82-37.35)×(1-95%

             =3.17(万吨)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开采损失量

            =100.82-37.35-3.17

            =60.3(万吨)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9228新疆巴州石棉矿的可采储量为矿物量60.3万吨。

9、生产规模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该矿的生产规模为成品棉4万吨/年。则需采石棉矿物量4.95万吨/年(成品棉4万吨/年÷采矿综合回收率95%÷选矿综合回收率85%)。

10、产品方案

矿山主要开采含棉蛇纹石即石棉矿石。矿石块度根据石棉选厂粗碎设备的入料粒度要求,矿山生产的矿石块度不大于500毫米,经选矿回收成品石棉。

11、矿山服务年限

11.1服务年限计算公式

按矿山可采储量、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的关系,确定矿山服务年限,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矿山可采储量;

——年生产能力;

——矿山服务年限。

11.2参数的选取及计算

新疆巴州石棉矿评估确定的可采储量为60.3万吨,矿山生产规模为成品棉4万吨/年,矿物量4.95万吨/年。

 

=12.18()

由上式计算得,新疆巴州石棉矿可生产12.18年。本评估项目确定新疆巴州石棉矿评估计算期为12.18年,即从20093月至20214

十三、评估经济指标确定

(一)后续地勘投资

新疆巴州石棉矿地质工作程度已满足矿山开发建设需要,不需要投入后续地质勘查工作,即后续地勘投资为零。

(二)固定资产投资

据巴州石棉矿提供的矿山固定资产汇总表,截止200812月底,该矿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4383.3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771.93万元,机器设备575.86万元,动力传导工作仪器523.82万元,运输设备454.81万元,生产用其他56.9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71.2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132.35万元,机器设备178.19万元,动力传导工作仪器113.97万元,运输设备109.93万元,生产用其他36.77万元。经评估人员核实,上述资产中无不良资产或闲置资产,均为企业在用资产,单位固定资产投产原值为34.40/吨,可以作为评估固定资产投产依据。

该矿为正常生产矿井,企业现有固定资产可以满足评估设定矿山生产规模需要,依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以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固定资产净值作为固定资产投资。即评估固定资产净值1571.2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132.35万元,机器设备438.86万元。详见附表五。

该矿为正常生产矿井,已达满负荷生产,评估设定固定资产投资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三)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和固定资产类别及工矿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评估的特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别按20年、10年折旧期计算折旧,残值均按其原值的5%计算;矿建工程按现行国家财税制度及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不提折旧。

房屋建筑物在2016年回收计提完折旧后回收残值138.60万元,评估计算期末回收余值1969.31万元;机器设备在2010年回收计提完折旧后回收残值80.57万元,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余值129.30万元。

年折旧费用计算详见附表六。固定资产残余值回收及计算详见附表一、六。

()更新改造投资

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房屋建筑物在2016年计提完折旧后以不变价原则投入2771.93万元;机器设备在2010年计提完折旧后以不变价原则投入1611.43万元实施更新改造。

()销售收入

1、 计算公式

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评估假设年矿山生产的成品棉全部销售。

年销售收入=成品棉年产量×销售价格

2、产品价格

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矿业权评估中,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原则上以评估基准日前三个年度的价格平均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的价格参数。

根据调查,新疆巴州石棉矿1096号矿体主要为Ⅵ级棉占77%,次为Ⅴ级棉占18.3%,少量Ⅳ和Ⅲ级棉分别占0.61%3.45%5号矿体主要为Ⅵ级棉占58.52%,次为Ⅴ级棉占26.3%,Ⅲ、Ⅳ级棉分别占2.26%12.59%,Ⅱ级棉0.37%2006年产品销售收入49440224.74元,成品石棉产量27289.66吨,则平均售价1811.68/吨;2007年产品销售收入52637545.90,2007年成品石棉产量32072.20,则平均售价1641.22/吨;2008年产品销售收入35423097.95元,成品石棉产量26191.87吨,则平均售价1352.45/吨;三年平均售价为1601.78/吨。故本项目评估确定销售价为1601.78/吨。

3、 年销售收入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成品棉年产量×销售价格

=4×1601.78

=6407.12(万元)

(六)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企业维持正常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和《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2006年修订),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正常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

本项目评估采用按固定资产资金率计算的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则:

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额×固定资产资金率

        =4383.36×10%

=438.34(万元)

该矿为正常生产矿山,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投入。评估计算期末回收全部流动资金。详见附表一。

(七)经营成本和总成本费用

经类比分析,该矿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基本能反映当前经济技术条件及当地平均生产力水平条件下最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为原则的经济指标参数,因此总成本费用根据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及采矿权评估有关规定分析调整确定。

本项目评估成本费用采用费用要素法计算,总成本费用由由材料费、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安全费、折旧费及其它费用组成。经营成本为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及利息支出的余额。各项成本费用确定过程如下:

1、材料费

依据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该矿2006年度原材料费和采爆费总额为15180397.03元,石棉产量27289.66吨,折合单位成本556.27/吨;2007年度原材料费和采爆费总额为17967162.38元,石棉产量32072.20吨,折合单位成本560.21/吨;2008年度材料费和采爆费总额为13218128.43元,石棉产量26191.87吨,折合单位成本504.67/吨;平均为540.38/吨。经类比分析,该数据较为合理,本项目评估据此确定单位材料费为540.38/吨。

2、燃料及动力费

依据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该矿2006年度电费、燃油费和机力费总额为11832162.30元,石棉产量27289.66吨,折合单位成本433.58/吨;2007年度电费、燃油费和机力费总额为7986336.65元,石棉产量32072.20吨,折合单位成本249.01/吨;2008年度电费、燃油费和机力费总额为8515307.23元,石棉产量26191.87吨,折合单位成本325.11/吨;平均为335.90/吨。经类比分析,该数据较为合理,本项目评估据此确定单位燃料及动力费为335.90/吨。

3、工资及福利费

依据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该矿2006年度工资总额为3658008.69元,石棉产量27289.66吨,折合单位成本134.04/吨;2007年度工资总额为1899682.97元,石棉产量32072.20吨,折合单位成本59.23/吨;2008年度工资总额为3763669.53元,石棉产量26191.87吨,折合单位成本143.70/吨;平均为112.32/吨。经类比分析,该数据较为合理,本项目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工资及福利费为112.32/吨。

4折旧费用

房屋建筑物按20年折旧年限进行折旧,机器设备按10年折旧年限进行折旧,残值率为5%;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用为262.51万元,单位折旧费为65.74/吨。年折旧费计算详见附表六。

5、安全费用

根据财企[2006]478号“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非金属露天矿山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每吨(立方米)1元提取,故本项目评估确定单位安全费用为1.00/吨矿石,折合成品棉30/吨。

6、修理费

依据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该矿2006年度修理费总额为653199.30元,石棉产量27289.66吨,折合单位成本23.94/吨;2007年度修理费总额为351484.09元,石棉产量32072.20吨,折合单位成本10.96/吨;2008年度修理费总额为91500.00元,石棉产量26191.87吨,折合单位成本3.49/吨;平均为12.80/吨。经类比分析,该数据较为合理,本项目评估据此确定单位修理费为12.80/吨。

7其他费用

依据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该矿2006年度包装费、委托加工费和营业费用总额为7878872.70元,石棉产量27289.66吨,折合单位成本288.71/吨;2007年度包装费、委托加工费和营业费用总额为12904941.45元,石棉产量32072.20吨,折合单位成本402.37/吨;2008年度包装费、委托加工费和营业费用总额为10650564.15元,石棉产量26191.87吨,折合单位成本406.64/吨;平均为365.91/吨。经类比分析,该数据较为合理,本项目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其他费用为365.91/吨。

8、利息支出

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矿业权评估仅考虑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本项目评估企业维持正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为438.34万元,其中70%来源于银行短期贷款,借款期分布于整个生产期,期初借入,年末还款,全年计息。贷款利息依据20081223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金融机构六个月到一年短期货款年利率5.31%计算。

正常生产年份利息支出=438.34×70%×5.31%

=16.29(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利息支出=16.29÷4=4.07(元/吨)

原矿单位成本估算见附表三;年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估算详见附表四。

单位成本估算表

项目

企业数据

评估取值

备注

辅助材料

540.38

540.38

直接采用

燃料及动力

335.90

335.90

直接采用

工资及福利费

112.32

112.32

直接采用

折旧费

 

65.74

重新计算

修理费

12.80

12.80

直接采用

其他费用

365.91

365.91

直接采用

安全费

 

30.00

财企[2004]324

利息支出

 

4.07

重新计算

综上所述,评估确定单位总成本1467.12/吨,单位经营成本1397.31/吨;年总成本费用为5868.48万元,年经营成本为5589.24万元。详见附表三、四、五。

() 销售税金及附加

1、 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财税[2008]171号《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200911日起,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的机器设备发生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本项目评估中,机器设备按17%增值税税率估算进项增值税;产品销项增值税抵扣当期材料、动力进项增值税后的余额,抵扣设备进项增值税;当期未抵扣完的设备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并将生产期各期抵扣的设备进项增值税计入对应的抵扣期间的现金流入中。

1)计算公式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增值税税率

进项税额=外购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燃料及动力×增值税税率

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不含税机器设备金额×增值税税率

2)参数选取与计算

根据上述年销售收入计算结果,年销售收入为6407.12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

销项税额=6407.12×17%=1089.21(万元)

根据成本费用估算表,年外购材料外购燃料及动力合计为3505.13万元。增值税率为17%

进项税额=3505.13×17%=595.87(万元)

未抵扣机器设备进项增值税的正常生产年份年应缴纳增值税额:1089.21-595.87=493.34(万元)

2010年机器设备含税投资额为1611.43万元,所含的进项增值税额为234.14万元(1611.43/1.17×17%),于2010年当年完全抵扣;则2010年增值税额为259.20万元(1089.21-595.87-234.14)。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巴州石棉矿属若羌县祁曼区依屯布拉克镇管辖,该矿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额的5%计税。

年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缴增值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率

=493.34×5%

=24.67(万元)

3 、教育费附加

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税。

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年应缴增值税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493.34×3%=14.80(万元)

4、资源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巴州石棉矿为三等,资源税单位税额为1.4/吨矿石,折合成品棉42/吨。

年应缴资源税=成品棉年产量×单位资源税额

=4×42

=168(万元)

年应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188.74万元。详见附表二。

    (九)企业所得税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2006年修订),矿业权评估中,企业所得税统一以利润总额为基数计算,不考虑企业亏损及所得税减免。依据2008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率按25%计算。

年应缴企业所得税=年利润总额×所得税率

           =(年销售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率

       =(6407.12-5868.04-188.74) ×25%

       =87.48(万元)

各年所得税计算详见附表二。

     (十)折现率

依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及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8号公告《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阶段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8%

十四、评估结果

本公司评估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对评估对象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了解、产权核实及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在评估基准日“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肆佰陆拾伍万捌仟伍佰元整(465.85万元)。采矿权价值计算详见附表一。

十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评估结果有效期

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报告需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方为有效,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期。如果使用本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本评估公司对应用此评估结果而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时间内,如果采矿权所依附的矿产资源储量发生明显变化,委托人可委托本公司按原评估方法对原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本项目评估所采用的生产技术指标、产品价格标准发生不可抗逆的变化,并对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可及时委托本公司重新评估采矿权价值。

3、评估结果有效的其它条件

本项目评估结果是以特定的评估目的为前提,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并在特定的假设条件下确定的采矿权价值,评估中没有考虑将采矿权用于其它目的可能对采矿权价值所带来的影响,也未考虑其它不可抗力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如果上述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本评估结果将随之发生变化而失去效力。

4、评估报告书的使用范围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收取采矿权价款及报送有关评估主管部门审查使用。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我公司不会随意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或公开。

本评估报告书的所有权属于委托方。

本评估报告书的复印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5、评估假设条件

5.1本项目评估拟定的矿井生产方式、生产规模及产品结构保持不变,且持续经营;

5.2国家产业、金融、财税政策在预测期内无重大变化;

5.3以评估设定的生产技术水平为基准;

5.4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6、特别事项说明

6.1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工作人员与委托方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6.2评估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文件材料,由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3评估报告书含有附图、附表、附件,其为评估报告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本评估报告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评估项目负责人、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及参与评估工作人员签名,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报告复印件无效。

十六、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时间为2009420

十七、评估责任人员

法定代表人:雷星明

项目负责人:洪阶海

中国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洪阶海

罗五仓

十八、评估工作人员

罗五仓(中国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地质工程师)

洪阶海(中国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经济师)

刘新疆(助理采矿工程师)

田春香(会计师)

 

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新疆巴州石棉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附表目录

 

附表一  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34

附表二   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评估税费计算表……………………………………36

附表三   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评估单位成本估算表………………………………37

附表四   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评估经营成本估算表………………………………38

附表五   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39

附表六   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40

 

 

 

 

 

 

 

 

 

 

 

 

 


 

附表一

 

             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                                     

 

   评估委托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基准日:2009228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评估基准日

                                                 

 

固定资产投入

2009.2-12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现金流入(年产量)

 

 

3.33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1

产品销售收入

78054.74

 

5333.93

6407.12

6407.12

6407.12

6407.12

6407.12

6407.12

6407.12

6407.12

 

2

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2510.02

 

 

80.57

 

 

 

 

 

138.60

 

 

3

回收流动资金

438.34

 

 

 

 

 

 

 

 

 

 

 

4

回收抵扣设备进项增值税

234.14

 

 

234.14

 

 

 

 

 

 

 

 

 

    

81237.23

 

5333.93

6721.83

6407.12

6407.12

6407.12

6407.12

6407.12

6545.72

6407.12

 

现金流出

 

 

 

 

 

 

 

 

 

 

 

 

1

固定资产投资

1571.21

1571.21

 

 

 

 

 

 

 

 

 

 

2

更新改造资金

4383.36

 

 

1611.43

 

 

 

 

 

2771.93

 

 

3

流动资金

438.34

438.34

 

 

 

 

 

 

 

 

 

 

4

经营成本

68090.92

 

4653.04

5589.24

5589.24

5589.24

5589.24

5589.24

5589.24

5589.24

5589.24

 

5

销售税金及附加

2321.42

 

172.72

188.74

207.47

207.47

207.47

207.47

207.47

207.47

207.47

 

6

企业所得税

1058.98

 

67.72

87.48

82.90

82.90

82.90

82.90

82.90

82.90

82.90

 

 

   

77864.22

2009.55

4893.48

7476.88

5879.61

5879.61

5879.61

5879.61

5879.61

8651.54

5879.61

 

净现金流量

3373.01

-2009.55

440.45

-755.05

527.51

527.51

527.51

527.51

527.51

-2105.82

527.51

 

折现系数(r=8%

 

1.0000

0.9379

0.8684

0.8041

0.7445

0.6894

0.6383

0.5910

0.5472

0.5067

 

净现金流量现值

465.85

-2009.55

413.09

-655.69

424.16

392.74

363.65

336.71

311.77

-1152.40

267.29

 

采矿权评估价值

465.85

 

 

   评估机构: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洪阶海                           制表人:田春香、罗五仓

 

附表一

             新疆巴州石棉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                                      

   评估委托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基准日:2009228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2018

2019

2020

2021

 

 

 

 

现金流入(年产量)

4.00

4.00

4.00

1.40

 

 

 

 

1

产品销售收入

6407.12

6407.12

6407.12

2242.49

 

 

 

 

2

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2290.85

 

 

 

 

3

回收流动资金